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推翻嗎?
隨之機動車售價越來越便宜,絕大多數家庭都擁有了自己的機動車,甚至有些家庭成年人人手一輛。過去開車從不堵車,想停哪就停哪,現在開車不如騎車快。但隨之而來的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數量增多了。如果不小心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交警又偏袒對方,我們該怎么辦?本人在2015年辦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當時許某駕駛一輛三輪電瓶車由北向南靠右行駛至自家門市處時,向左轉彎拐上門市,在該三輪電瓶車前輪已經碰上路牙石時,一輛無牌照二輪摩托車由南向北行駛,摩托車車頭撞擊三輪電瓶車車頭右側,致使摩托車駕駛員張某從摩托車上飛出,頭部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泗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認為許某駕駛電瓶三輪車在行經自家門市處左拐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故承擔主要責任;張某無駕駛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上路行駛,承擔次要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后,許某認為張某醫(yī)療費不多,故沒有要求上一級公安機關復核。但是,一個月后,張某經醫(yī)院檢查,發(fā)現頭部內出血,轉院治療,花費醫(yī)療費十幾萬元,且可能構成殘疾。這下許某慌了。四個月后,張某到安徽省泗縣人民法院起訴許某,要求許某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車輛損失費等等共計20余萬元。許某無意中從互聯網上搜到了本人的聯系電話,于是與本人聯系。經過對許某提供的材料的仔細分析,本人給其建議是不同意自己承擔主要責任,僅僅同意按照次要責任的規(guī)定承擔相應賠償義務。許某當時還半信半疑的,因為許某在當地一家法律服務機構咨詢時,得到的答復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無法推翻的。幸好許某與本人簽訂了委托代理協(xié)議,委托本人代理出庭應訴。本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到泗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調取了事故現場勘察筆錄、雙方當事人詢問筆錄、證人詢問筆錄、現場照片等案件關鍵材料。據此向泗縣法院提交書面答辯狀,主張交通事故時間、地點、碰撞等客觀屬實,但許某沒有交通違法行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方張某的代理律師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本人是在表演。但是經過仔細聽取本人的答辯意見后,法官及對方代理律師都認可本人的觀點。本人認為:1、本起交通事故中,現場的道路是無中間分隔線的鄉(xiāng)村道路,混凝土路面。張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屬于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應當在道路中間行駛。而張某是沿著道路右側行駛的。2、張某飲酒駕駛機動車(實際上張某是醉酒駕駛機動車,至于什么原因驗血沒有達到80毫克每100毫升醉酒標準,本人就不知道了,庭審中,本人依律師職權發(fā)問張某,當日飲酒情況,張某講飲了半瓶白酒,但是法庭書記員尚未記錄,就被在法庭旁聽的張某的親戚打斷了回答。所以沒有證據證明張某是醉酒駕駛機動車),但是,飲酒駕駛機動車也是交通違法之一。3、張某在碰撞瞬間被甩出4.5米,從三輪電瓶車上方由南向北被甩出4.5米。根據當時現場照片,當時三輪電瓶車已經橫在了路東側,已經沒有南北方向的撞擊力,故張某的勢能均是其自己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動能產生的。根據物理學流體運動理念,本人計算出撞擊前一瞬間張某的二輪摩托車的行駛速度為50公里每小時。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該條道路最高限速僅為30公里每小時。故張某當時是嚴重超速行駛。事發(fā)路段南面有一個治安攝像頭,事發(fā)地點門市有一個私人攝像頭。兩個攝像頭之間相隔58米。如果根據兩個攝像頭之間的拍攝的時間差,就可以準確計算出張某當時的行駛速度。遺憾的是,這么一個重要的證據,事發(fā)后,交警部門當時并沒有調取治安攝像頭資料,待本人申請泗縣法院法官到派出所要求調取該處治安攝像頭資料時,時至5個月,該攝像資料已經被自動沖刷了。
對方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指控許某駕駛的三輪電瓶車屬于機動車,許某沒有駕駛證,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但是,目前,三輪電瓶車是否屬于機動車,全國并沒有作出統(tǒng)一的規(guī)定。部分地區(qū)在處理交通肇事罪時,通過公安系統(tǒng)對三輪電瓶車作出過鑒別意見,認為動力達到一定標準的三輪電瓶車可以視為機動車。但該規(guī)定并不是法律層面上的規(guī)定,故而本人作了否定的回應。
至此,法官認為,在該起交通事故中,雖然張某身受重傷,但是,過錯與傷情不能產生必然的聯系。張某飲酒后駕駛無牌照機動車超速行駛,且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在遇到許某已經完成左拐彎時處理措施不正確。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許某在夜間駕駛三輪電瓶車沒有打開必要的燈光設施,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并作了相應比例的賠償。
本案給大家?guī)淼慕涷灳褪,公安機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后,并不是不可推翻的。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認為該交通事故不正確,在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三日內,是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的,如果超出這一復核期限,則也不是當然生效的。因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僅僅是一個證據材料而已,是否能對賠償案件起到依據作用,還要在法庭審理中,經過雙方質證,法庭采納后,才可以作為賠償依據。因此,如果大家真要是不小心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千萬不要自己擅自處理,如果確實不懂法律規(guī)定的話,還是要委托我們專業(yè)的律師代理處理,有我們律師監(jiān)督的情況下,這樣就不會被冤枉了。
作者單位:江蘇可行律師事務所